记者从福建省建瓯市法院和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,4月17日,建瓯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江秋莲自诉侮辱、诽谤林某一案,以侮辱罪、诽谤罪,数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。
根据法院提供的信息,2016年11月3日,江歌(江秋莲的女儿)在日本留学期间被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。 该案宣判后,林某通过新浪微博账号“独狼独语4”等,发表了与歌曲事件相关的系列博文。
江秋莲认为上述博文对宋及其本人构成侮辱、诽谤,以侮辱林某犯罪、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相关言行应受法律规制,被告人林某多次发表微博侮辱、诽谤他人,公然贬低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犯侮辱罪、诽谤罪
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自诉人江秋莲及其诉讼代理人、被告人林某参加了审判和判决。